按照民航局监察大纲要求以及管理局年度工作计划,辽宁监管局对飞入辖区内的朝鲜高丽航空公司进行停机坪监察。针对本次外航停机坪监察,监管局飞标处与适航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准备,飞行、客舱、适航监察员按照检查单以及专业分工对朝鲜高丽航空公司JS155航班,AN-148-100B机型进行了联合检查。
飞标监察员分别就驾驶舱的总体状况,运行设备和要求,使用手册、检查单,无线电导航图,最低设备清单,航空器国籍登记证、无线电执照,运行规范,飞行机组人员执照、体检合格证,飞行记录本进行了检查,此外还对客舱总体状况,应急医疗箱,手提灭火器,供氧设备,安全须知,客舱乘务员人员资质及数量配备,应急出口的照明设备和应急手电筒进行了检查。适航监察员检查了飞机适航证,维修人员执照,飞机记录本填写,MEL,飞机技术状态,未发现问题。
通过检查,该航空公司基本满足法规的运行要求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,监察员已经与管理局外航处进行沟通,后续将进一步落实监管工作,使监管工作做到有效的闭环管理。(中国民航网 周正)